联系人:丁鹏

电话:13053991922

QQ:763041019

网址:www.linshulvshi.cn

  五险一金

失业人员在什么情况下须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发布日期:[2016/12/22 22:37:17]   

 
 

   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7)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打印此页】 【顶部】【关闭】  
临沭律师丁朋|13053991922
版权所有: 临沭律师丁朋|13053991922后台管理
宁阳律师 东平律师 泰安律师 莱芜律师 新泰律师 肥城律师 济南律师 平阴律师 商河律师 济阳律师 泰安监控 泰安监控 泰安监控 汶上律师 梁山律师 嘉祥律师 金乡律师 鱼台律师 邹城律师 泗水律师 曲阜律师 兖州律师 济宁律师 微山律师 建筑质量样板 律师网站建设 智慧农业灌溉 油烟在线监测 燃气泄漏报警 临沂律师 沂南律师 蒙阴律师 平邑律师 沂水律师 临沭律师 费县律师 玄武岩格栅 莒南律师